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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都能生效,何况书面,不过,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签署日期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且通过你已付定金的行为可以推断出签订合同的日期。...
1.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且被对方接受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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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应,但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出现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这该怎么办呢 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无效试用期由双方按合同期限依法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学理,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未成效,合同没有效力,又何来解除一说,故未生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但是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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