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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
第一,按他们的意思签协议,很可能是个无效的协议。 第二,既然这个男的是无业游民,也很难保证几年后有钱可以给女方。 第三,在女方孕期、哺乳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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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除非能拿的出证据证明当初购房时你们二人各付一半钱的证据或协议,否则,法律保护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 但,根据楼主介绍的情况,你们曾经是一对恋人,曾经有过感情,现在要分手了,好聚好散吧,你都知道房屋是大家各出一半钱买的,你不能以“法律”保护来泯灭了良心。 如果你暂时拿不出钱来付给他,你们应该好好商量,达成协议分期给付。 不要把人惹急了。
如果你们达不成协议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你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了解一些基本问题。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相亲还是自由恋爱?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1、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是你们共同与银行签订的,您也是贷款人之一,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由您来还贷,把托收的扣款账号变更为您的银行账户即可,只要继续还贷,银行就不会拍卖房产。 2、直接向法院提起同居财产纠纷诉讼,要求法院把房产分割给您。如果男方确实已经没有能力支付月供,房产会判给您,但你们同居期间的首付、还贷及其增值,通常认为是你们两人的共同投资,会平均分割,一半的金额属于男方,法院将房产判给您的,同时会要求您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至于分手之后由您还贷的部分,则完全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3、判决生效之后,男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文书就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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