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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行政复议参加人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 2、行政复议中各方的...
(一)申请 1、申请时效。 行政复议参加不包括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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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参与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与者包括申请人、申请人(公民)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此外,还有证人和鉴定人参与行政复议活动,但他们只是协助行政复议机关查明事实,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称为其他行政复议参与者。
以下是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的标准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关于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一、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某村民向镇政府申请建房,虚报多报户口,瞒报少报已有宅基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未认真核查,发给其建房许可证,该村民开始建房,后经县土地管理局查明,对该村民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退还非法地,并处以罚款,该村民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这里镇政府就是以第三人的名义参加复议,因为镇政府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再如,某甲经工商局批准在一繁华地段摆摊售货,而某乙以某甲摆摊为由,对工商局不批准其在该地段摆摊,向上一级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这里某甲与这个不批准摆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某甲也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这个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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