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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名下有一套房,法院能执行吗?

2021-11-02
一般来说是可以执行的。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只有一套房子,就会停止执行。但是,如果法院认定该房屋超过必要的生活标准,在保证其生活标准后仍然可以执行。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的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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