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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案例中涉及的精神病人,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那么双方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同时,民政局也不会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因为精神病人,没有...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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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患的病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婚后患病的不影响双方的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法庭起诉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申请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当然离婚的判决仅限于以下情况: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对方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的。可见,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不是离婚的充分条件,法院不能当然判决离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离婚。因此,原告应支持离婚的主张,双方可以离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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