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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是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1984年先提出来承包期15年不变。到了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
划拨土地能转让。转让划拨土地应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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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相关知识: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二)人员安置补助费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三)地上附着物,一般为蔬菜大棚、房子等建筑物或构筑物,补偿的建筑成本价,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四)青苗费,一般根据田地被征收时地上种的什么农作物为准进行补偿,具体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规定。注:平均年产值就是每亩地种植庄稼的每年的年产量,对此最清楚的莫过于老百姓自己了;人员安置补助费,在实践中根据安置主体来发放安置费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给村民本人或征得村民同意后用来购买保险。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得30倍。对于土地补偿费用,村集体可能会扣留一部分,但是比例一般是20%-30%,如果一分土地补偿费都不给或给的很少,那就是不合理的。
土地确权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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