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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
申报表报送不能申报由于以下原因: 1、因人员信息采集界面报送状态为待报送导致无法申报,需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报送按钮即可; 2、由于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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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扣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规定:2011年12月1日以后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不含2011年11月30日前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可以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是。根据《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当事人再婚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已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填写为再婚后,是不可以重新改写成“已婚”的,除非当事人能出示切实的证据。 户口本上的信息,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户籍信息,且在公安部门的电子档案中已录入。当事人的“再婚”,本就是目前最真实的婚姻状态,公安户籍登记机关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再为当事人更改真实的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私自更改户籍信息,按照户籍管理制度,该户口本即作废,而且私自更改户籍信息,也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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