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
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出资的,其他发起人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其他发起人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六、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成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七、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份,并承担退还股份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九、公司投资其他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可对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不负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延伸】 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管理权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