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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
《劳动法》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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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存在以上两种情况,你应支付违约金,否则你不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劳动者在经过试用期之后,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之前,双方是需要的,作为合同中的一种是由明确的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仅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况下不可以约定。所以对于你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可以与你约定违约金事项的。
只有专项培训才能约定违约金。要看培训是否是专项培训。此“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专项培训”。如果只是必要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培训、参加普通会议)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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