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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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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育一孩申请表》(必须用钢笔填写); 二、夫妻双方必须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县(市)计划生育学校参加新婚优生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书; 3、夫妻双方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在《生育子女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上计划生育办公章;(男方单位必须签署以下意见:XX同志,初婚未生育,未领养子女,同意生育计划内一胎) 4、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明、证件,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 4、结业证 5、妇幼保健手册(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院) 6、生育申请表 七、夫妻双人照一张; 5、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子生育证审批小组核实证明.证件后,符合要求的发给《儿童生育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计划办理二孩生育证手续 一、夫妻双方向各自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签署意见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核批准,发给《二孩生育申请表》; 3、填写《生育二孩申请表》后,提交男女双方村(居)委会或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加盖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后,由女方单位逐级上报审批;(必须用钢笔填写) 4、审批后,提交女方村(居)委会或单位公布; 5、怀孕五个月后,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发给《二孩生育证》;领证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验孕证明(未领取《生育二孩申请表》前不能怀孕);再婚夫妇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一方带孩子的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家庭带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小组鉴定表;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死亡带死亡证明和派出所证明;没有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全套收养证明;怀孕五个月后,领取《儿童生育证》时,必须持有人口学校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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