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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围二百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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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观看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信息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围二百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工商等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中小学校园周围一百米范围内设立成人用品、烟花爆竹销售点、商铺,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从事妨碍教学秩序和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营业活动的,或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工商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担任。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向社会公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等内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不设立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并指导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嘎查村民委员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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