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农村房屋确认权新政策1,农民在农田建造住宅,未经城市建设计划局许可的是违法建筑。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2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三、家庭成员又...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政策规定还是比较多的,有一些行政规章或政策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作了规定。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旧城更新、改造。城市、镇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和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旧区应当优先更新、改造。旧区改造应当以街区为单元实施整体改造,并与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相适应,综合考虑建筑年代、建筑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规划实施等因素,科学划定改造范围。能够通过环境整治和完善配套改善居住条件的,不再拆除重建。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和旧城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确需改建的,不得增加建筑面积,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的基底、形体、高度等。
一、关于农村土改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规定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镇4人户,每户宅基地标准150㎡,四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30㎡,最高不得超过200㎡。 二、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批准面积多占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2.农村村民新建住宅,不按用地审批时约定拆除原有住房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限期拆除旧房,退还原宅基地。逾期拒不执行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房产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住宅,因此对于宅基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带有福利性质,一般来讲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可以占有、使用该房产,但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得对该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4人已浏览
22,731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