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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的拘留审查时间为一个月。期限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是治安案件,适用拘留的,最长的传唤调查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然后...
如果刑事嫌疑,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审讯,最长时限为二十四小时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证据,可以对该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间为三天,最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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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分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每段最长是多少时间有限制,至于最短时间没有限制。一般的案件是三四个月结案,个别快的,两三个月。以下是有关期限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边远重大,集团重大,流窜重大、涉及面广)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审判期限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逮捕期一般是3个月,可以延长到6个月,在此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询问。如果是协助调查,一般在24小时内询问完成就放人。
应该由法院的审判人员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审判人员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报经院长批准后,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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