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1、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2、公安机关对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立案侦查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认为说明的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撤销案件。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如下:(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三)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立案的,检察机关应当通过立案监督进行纠正。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般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对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与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848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