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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
农村宅基地面积有如下的规定:1、使用耕地的,总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2、使用荒山荒地的,总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3、使用其他土地的,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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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1982年之前已经建造的住宅,之后住宅面积一直没有扩大的,无论是否超出了规定使用面积,都能够予以确权;即无论中间是翻建了还是加盖了,只要占地面积没变,就算超出规定面积也能够确权; 但是,在1987年之后建造的房屋,宅基地面积超出规定的,在补办相关手续后,对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只能是在权属证书中注明,只能对没有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予以确权。
宅基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的区别,规划用地面积是指经土地和规划许可并经红线圈定的可用于房屋建筑以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占地面积是指经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建筑物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也就是说建筑一层的面积总数(每栋楼一层面积总数)用地面积就是这个项目的地面,跟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没关系。
1、村委会应当为本村村民划出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2、你两年未动工,依法村委可以收回,但如属于特殊情况,村委不能收回。村委收回的应当再次为你划出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3、92年的审批手续,只要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仍然有效。 4、因此,建议你将土地闲置原因形成书面材料并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政府反映,也可以向县政府土地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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