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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劳动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规定,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不能证明的按照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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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六级以上的话按你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有16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每月有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伤残津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有,8个月的医疗补助金跟40个月的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有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伤残补助金跟医疗补助金由局支付,如果没有,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如果社保局支付的金额与你本人工资有差额,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你要注意:这里说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在网上搜2010年宜昌职工平均工资为22670元(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再核实一下,2011年的要在今年4、5月份左右公布),月平均为1889.17元,它的60%是1133.50元,你的工资低于1133.50元,按1133.50元计算。计算:1133.50X13=14735.53元。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与平均工资。计算:1133.50X(1420)=38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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