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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都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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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后立即生效。农业部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六个工作程序:1、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资料准备、图表及工具准备等;2、权属调查: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情况调查以及调查表格填制等;3、审核公示: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4、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5、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6、检查验收:包括自检、互检、检查验收和抽检等。在此规范程序基础上,农业部总结全国试点成功经验,推广了以下9步工作法,即: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权证→资料归档。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或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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