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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购房合同时,如何进行处理?

2024-11-28
一、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 购房者如丢失合同,只需将其作废并重新与卖房者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支付约200元的工本费。 二、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 购房者如丢失合同,可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持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再与卖房者签订新合同并办理预售登记。此期间,购房者需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工本费和新合同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后 购房者如丢失合同,除办理第二种情况所需手续外,还需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提交银行质押。由于原购房合同已注销,新合同内容与购房合同不同。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故需与银行签署变更协议。此期间购房者需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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