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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
1、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表明是赠与子女一方的,则该房产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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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前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去世后,父占1/2,剩余1/2为母的遗产,父女子各占1/3,既父占4/6,女子各占1/6.父去世后,其占4/6为其个人财产,由后母三子女四人继承,如果不考虑照顾问题,对父的4/6,各占1/4,最终分割为,女占2/6,子占2/6,后母占1/6,后子占1/6.(前提是父母去世时,双方均无父母参与继承)如果考虑照顾问题,后母和后子对父的4/6,可以多分.详细情况,各方可以约定,如约定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1、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借名登记,就属于儿子的财产。儿子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男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也可以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点没错,第二点需要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是借名登记,或者单独赠与给男方个人的财产,方可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房屋性质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确无房屋居住的,可判其暂住或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所以,你为你儿子购置的房屋,其产权是属于你儿子本人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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