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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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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在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且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程序是: 1、公司破产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核算财产和债务,并制定清算计划; 三、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清算计划,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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