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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
商标申请人对经商标局初步审查予以驳回,对驳回理由不服申请驳回复审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由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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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驳回复审能否成功要仔细分析《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列举了详细的驳回理由。如果驳回原因是与在先商标相同,那一般不能成功。如果是因为违反强制规定,其成功率也不高。但如果是由于与某在先的商标近似,那这个就属于主观性的问题。商标审查员很多,而审查的规则也具有弹性,因此判断商标间是否近似,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综上所述,商标驳回复审是否成功要看具体情况。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家建议,驳回复审应当准备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使用的还应提供使用证据。在法定期限以内(15天)递交于商标总局。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如果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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