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1、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第二个即侵犯了隐私权也侵犯了名誉权; 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考虑等综合考虑决定。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名誉侵权一般赔偿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赔偿的金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2人已浏览
2,704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