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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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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后,出租车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预付费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 费用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也可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款或者暂时不能预付款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2、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当地保险公司应当在伤者抢救期间预付医疗费和丧葬费。 保险公司有权向被捕逃逸和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追偿其预付款。 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 报纸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费用由对方预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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