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
委一般情况下,在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必须出庭。但是,离婚诉讼由于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例如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影响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原告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庭参加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决定离与不离。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又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是原告一方不出庭的话,那么法院往往会按照原告方撤诉来处理案件。不过要是被告有提起反诉的话,那么还是会缺席对案件作出判决。而要是被告方不出庭的话,则就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缺席判决。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第50条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当然也适用于执行程序。因而不仅申请执行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也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违法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申诉等。但是,由于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主要是陈述事实,提供财产状况,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忍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一定有必要委托代理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由于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最清楚的还是当事人自己,而且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负责人等有义务接受法院对其财产状况等的调查,查明有关案件事实方面需要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负责人直接接受法院询问时,法院还是要直接传唤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1,71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