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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前同居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这中分割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是有区别的。您的婚前个人工资除去用于同居共同生活的支出以外,应该可以追回,毕竟属...
从你所述来看你们当初所买的房屋登记为你二人的名字,并且还在银行按揭贷款,所以房产证应该抵押给银行了,并不在女方手上,虽然离婚时你们协议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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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这个问题需要看,在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和财产收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果房屋购买于婚前,属于男方财产,那么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可以不与女方分配。如果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房屋出售所得收益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除归还共同债务外,还需与女方平均分配。个人愚见,望采纳
不可以办理加名,原因在于已经按揭抵押于银行,没有哪个银行会帮你重新办抵押,重新更改记录的。(除非你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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