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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
人死后,应当终止执行失信,但被执行人死亡但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执行人,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债务,但继承人只以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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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首先,不应该叫中止执行,一般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这样以后代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撤回执行申请就是向法院表达不执行的意思,以后很可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所以,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款项,千万不要撤回执行申请。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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