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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是带薪的。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用人单位应照常支付工资。
这个要看企业经济能力支付的,有些私企业,一般在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员工没劳动嘛),社保要交的,等员工办理好育津贴后,除了扣掉社保的个人部分,其它钱都给员工,毕竟这钱是社保生育险支付的。当然也有的只发最低工资(考虑到女职工没上班,没有收入,)等员工办理好育津贴后,除了扣掉社保的个人部分和原来最低工资,其它钱都给员工,毕竟这钱是社保生育险支付的。
1、单位给员工放假,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基本薪水的,因为是非员工本人原由无给单位提供劳动,而是单位无安排员工劳动,所以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期间的基本薪水。如果是完成肯定工作量的合同形式,单位是能够不需要发放薪水的。 2、依据《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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