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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依法登记结婚,则是合法夫妻,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要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只是举行了婚礼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则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
1、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成立。双方是否办理结婚仪式,并不是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的标志。所以,你以双方未举行结婚仪式为由,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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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一是双方未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双方办理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的,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2.《解释二》第10条第2项、第3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离婚。3.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相对生活困难为标准。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己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所谓相对困难,可以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生活困难在解释一里面作出了规定,“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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