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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肯定是违法行为,从主观犯罪意图来看,如果是故意为之,在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数额后,并且投毒位置属于公共区域,那么就构成犯罪。如果投放老鼠药...
1、毒品的半成品是毒品。对已经制成毒品半成品或粗制品的,以犯罪既遂论,半成品也视为成品,一般不考虑纯度,只按查获的数量计算。 2、走私、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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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俗称大烟.烟土,又称阿片.阿芙蓉。鲜生鸦片为膏状,有类似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加工后的熟鸦片为金黄色或棕色块状,味道略低于生鸦片。2、吗啡-一种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生物碱,含量约为鸦片的10%。它是一种无色或白色的结晶粉末,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形状像细咖啡颗粒。3、海洛因是由吗啡和醋酸酐通过化学作用产生的衍生物。不同纯度的海洛因外观也不同,一般呈灰白粉状或压成块状,略带醋味。四、杜冷丁-即盐酸哌替啶,为白色结晶粉,味微苦,无臭。5、甲基苯丙胺(冰毒)-又称去氧麻黄素,一般为白色结晶。六、摇头丸-又称疯药、狂欢丸、狂喜丸等,是苯丙胺兴奋剂的衍生物,其主要成分是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一般为丸剂.片剂,形状多样,色彩鲜艳,图案多样。7、氯胺酮——俗称K粉,是一种无臭、易溶于水的白色结晶粉,是国家控制的精神药物。八、大麻-粗制大麻毒品含有叶.花.茎即种子,有草腥味.略微麻性。(记者曾玲整理)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非法提供毒品罪这个罪名。严格的说,这个罪名应当叫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所有的毒品都是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许多毒品有医疗作用,可以在治疗中合法使用。这些药品流传到吸毒人员手中就是毒品,由医生按照医疗规程使用就是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命无价,健康无价!强制解毒适用范围:符合《禁毒法》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以下情况可以被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请仔细对照你男友情况是否与上述符合。受否曾接受过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同时废止。追问:都不符合啊,他没有执行过上面这些条例的,就是11年拘留3天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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