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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看到了当时的情况,有协助警察破案的义务,不可以拒绝询问;如果实在没有看到,就说没看到就行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
证人证言有直接证据,也有间接证据,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或者说证据与案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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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威胁方式得到的证人证言是非法证据,是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同时,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你可以在法庭质证时说出真实的情况。其次,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甚至刑事责任。再次,法院的做法不合理。这应该是某个法官所为,不是法院集体决定的。你可以向法院中的纪检等部门反应。
证人证言尚未提交法院撤回,但已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经质证不能撤回。证人证言必须真实有效,证人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情节轻微可能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伪证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2、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3、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4、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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