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应当将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而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帮助和教育工作。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酗酒、购买彩票;(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三)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四)盗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五)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及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六)损坏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财物;(七)阅读、观看、收听、收集或者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民族歧视、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报刊、广播影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八)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九)驾驶机动车,未满十二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与其年龄、身心健康不相适应的活动。确需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的重大庆典、外事活动,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65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