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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除外(例如工伤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二者...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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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由行政组织对特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某些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以解决该纠纷的一种方式,因而它与行政裁决很相似,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看作是行政裁决的一种(仲裁中的调解除外)。但是,既然法律已经把它独立出来作了特别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我国的仲裁制度已与国际惯例接轨,将仲裁与行政相脱离(劳动争议等除外),一般意义上的仲裁已与行政无关,因而也与行政裁决相异。虽然我国现行仲裁制度还保留了劳动争议等行政仲裁制度,调解、裁决仍为其仲裁方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中间人的身份,而不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行使职权,其行为亦不具有行政性质,因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这与行政裁决是不同的。 行政复议决定只对申请复议的事项的实体问题作出答复,比如说是否维护或改变原决定等。而裁定则是对申请复议的程序问题作出答复,比如说是否符合复议条件及时间。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 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关于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两者的区别如下,1.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 理由:行政裁决行为在具备行政行为特征的同时兼具准司法性,且裁决行为一经做出,即有确定力、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对民事纠纷双方权益产生相应影响,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的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裁决可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同样基于行政裁决的特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8项、该法的司法解释第1条第1款以及最高法的有关意见,除法律规定属于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最终裁决不是很多,散见于成文行政法中,如《复议法》第30条等,有最终裁决权的行政机关通常级别较高)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外,行政裁决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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