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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屋产权证上权利人如果不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除非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和夫妻双方都承认实际情况和房产证上登记的情况不符,房屋属于夫妻共同...
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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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房贷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疑问的。既然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尚欠的贷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以及尚欠的贷款要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产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情形: 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尚欠的银行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和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登记于婚前买房方的名下,这时,房屋应认定为归婚前买房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具体的分割办法,《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规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你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明白:孩子、房子。 1、孩子的户口还在他弟弟的户口本上,说明监护人是他弟弟和弟媳。两人离婚,无论如何,孩子不参与财产的分配。 2、房子如是婚后购买,不管写男女一方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得到一半。 3、如果确定了要离婚,那么从经济上让自己独立起来,形成自己的社交圈,谁离了谁都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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