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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先予执行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交医药费,应该一请交警协助找对方要。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垫付医药费。三、一般交通事故交警会把车扣留,车主想提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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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或者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应当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应当由救助基金依法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预付受害者接受救助后72小时内的救助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救助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二、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三、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可找处理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队(或支队),由其采取相应行政措施予以追缴医疗费用。由于在治疗阶段若公安机关做了工作,也采取了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扣留车辆、训诫等)肇事者仍不垫付医疗费等费用,那你就只有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了,待医疗终结后凭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处置肇事者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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