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2、虽...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 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 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 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即引起持票人对待定票据债务人的票据权利丧失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持票人在期限内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以免其长期持有票据,久不提示付款,使票据关系长期不能正常消灭,并使票据债务人处于不利地位。同时,持票人久不提示付款,可能会由于债务人偿债能力的恶化,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 票据时效的期限有以下具体情况: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年内不行使,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②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③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④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倒存支票,又叫倒进帐,就是你由单位填写转帐支票,写上收款单位的全称,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名称,金额,然后填写“进帐单”,去你的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款到他的开户银行以后,会通知他的。 1.支票的顺交,以付款方为例,把填写好、加盖了印鉴的支票,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填写进帐单,到他的开户银行去进帐,等款到以后,银行有个进帐通知单,同时款已记入收款人的帐户。 2.支票的倒交,仍以付款方为例,由付款方,把填写好、加盖了印鉴的支票,由付款方填写进帐单,去自己的开户银行,‘倒进帐’,银行当时就给回单,同时,款已从付款方的帐户减少。支票倒交的好处,主要是快,比如去商店买东西,用支票倒交的方法,当时就可以提货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988人已浏览
1,6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