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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 ⒉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
⒈上级公安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和其他有关的公安。 ⒉原受理案件的公安,在收到上级公安指定其他公安管辖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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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指定管辖民事裁定书的具体范文如下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辖……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写明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不能行使管辖权。 本院认为,……(写明对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事实与理由的分析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指定管辖是相对法定管辖而言的,具体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这样可以避免案件无人管辖或管辖争议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但要求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书分别送达有关法院。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凡是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对相对方的管辖依据有疑问的,争议各方应当及时报请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不应再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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