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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
没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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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父母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另外,到底由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来确定,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确定后的继承人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继承公证文件及土地证、身份证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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