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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延期审理是指法律规定的期限是60日以内,但是实际上由于劳动仲裁案件的爆发,仲裁委员会人手不足,很多案件的审理都超过了这个期限...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可以延迟几次法律无具体规定。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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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有个别保安因表现不好被公司开除,由于心理不平衡向劳动监察总队投诉,诉公司未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监察总队调解后保安不服,但在自劳务纠纷发生后的80天才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不予受理。遂又向法院上诉,一审同样以超过时效驳回起诉;其不服申请二审,二审法院却认为向监察总队投诉是正当理由,不存在超过时效,予以判定。请问:劳动纠纷的60天申诉时效是以何时开始计算?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可以延长申诉时效或重新开始计算时间吗?答复:你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与此同时,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监察是劳动法授予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法授予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当时如果排除了以上情况在申请时效过后才提出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确出现无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难或不可能。当事人具备上述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以前向仲裁庭说明,并提供有关的证明。二、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可以申请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在开庭后发现上述法定情形,可以在开庭终结前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庭或延期审理。
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仅对企业具有终局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超过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具有终局效力,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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