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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可以要回,在司法实践中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收集有关债权证据,然后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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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可以要回,在司法实践中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这是可以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诉讼来解决的
在司法实践中,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涉及非日常性必须消费且价值较高的物品,应认定为彩礼,按照彩礼的相关法律处理。你以结婚为目的在恋爱期间为对方购买的价值两万的钻戒属于价值较高的财物,应认定为彩礼,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0条的规定,对方应负有返还财产义务或返还折价款义务。对于你为对方购买的其他物品,属双方在恋爱期间礼尚往来,且物品的价值较小,可不予返还,即对于你这部分的花销,对方无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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