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签订加工加工加工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特别是承包商能否完成委托项目,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能力、技术水平以及完成的东西都要清楚理解。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过年审查,是否被取消等,不进行审查就匆匆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发生纠纷时很难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加工加工合同的目标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签订加工加工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标明定作物的名称和项目,不能模糊歧义。签订加工加工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质量标准,加工人按合同规定选择原材料,接受检查,加工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影响定作物质量,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降低价格或解除加工加工合同。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者完成工作的,定作人同意使用的,应当按照质量价格进行讨价还价;2。不同意使用的,应当负责修改或者更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3。修改或者更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签订承揽加工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标的是否明确,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约定是否全面,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规范,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的期限、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等是否清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