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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时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贷款用途明确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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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从银行的借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还款义务?近日,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将此类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原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007年10月,许某向银行借款18.5万元,用于购房。2008年9月,许某与妻子高某离婚。自2009年8月起,许某不再偿还借款本息。截至今年7月,许某尚欠借款本金17.4万元及其利息。高某则以“许某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为此,银行起诉到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桥东区法院认定此笔债务属于许某、高某的共同债务,判决许某、高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7.4万元及利息,并互负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贷款算不算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一方借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后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婚后一方借款计算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婚后一方的贷款是由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的,或者另一方可以证明贷款是配偶的个人债务,那么婚后一方的贷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制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对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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