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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正式实施,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
不收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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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车的期限是一个月,是为了给事故车辆作技术鉴定。超过一个月依法应当放车。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但有时交警会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车辆采取诉前保全,诉前保全的期限是15天,对方当事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提起诉讼,保全措施即解除。关于收取停车费的建议你可以投诉。
车子出交通事故被扣交警队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但交警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而当事人未按期领车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需要由当事人承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不能收费。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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