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步骤1:生第一个孩子的,必须向女性职场(没有职场的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第二步:填写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后,双方单位(没...
国家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分娩前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及收养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大部分地区生孩子都需要先办理准生证,有小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了一胎准生证的办理,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下当地的计生部门,以免延迟办理导致缴纳罚款。根据以下四个步骤,更容易办理出生证明。1、准备先给孩子户口的父母中的一个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3、如果计划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需要双方公司发行的证明书,在生育服务证上盖公司的印章。4、盖完公司印章的《生育服务证》由妇女街道生育委员会盖章。完成上述四项任务后,带着初婚初育证明书、身份证明书、户籍簿向儿童将来定居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书,即标准证明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