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对行为人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中主动投案交代罪行,认定为自首情节无异议。但对于行为人肇事后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这一问题争议较大。一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肇事者必须报告公安机关。鉴于法规对肇事者赋予了强制性的告知义务,因此,即使肇事者没有逃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也不能视为自首,只能视为肇事者履行了法定义务。
自首的两个法律条件:自首和如实供述罪行,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自首。需要注意的是,自首属于刑法范畴,只适用于交通事故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普通交通事故,不存在自首的问题。肇事者主动投案并说明肇事行为时,可以考虑作为行政处罚中的轻处罚情节。
根据《汽车载重量认定标准》有关规定,两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量不超过50吨;六轴车或六轴以上车货总量不超过55吨。扣除车自重后为车辆的承载重量,超过200%就视为严重超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