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的诈骗方法...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二、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1、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情节加重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 (八)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十二、删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2、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 (1)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