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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取的盈余公积超过了注册资本的50%,可以在以后经济宽裕的条件下补足了即可。如果是自己独自的公司的盈余,所以提不提,提多少都是自愿的,不...
对于盈余公积来说,不能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盈余公积有三种类型,分别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是为了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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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计提当然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可以计提。 但继续计提对企业股东来讲是不利的。因为盈余公积的使用是有限定用途的,不可以随便使用;而未分配利润是股东可以全权支配的权益。也就是说,盈余公积能做的事情未分配利润都能做,而未分配利润能做的事情盈余公积不一定能做,为什么要计提盈余公积限定自己对资金的支配权呢?这事未免太不合理。
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可以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167条)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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