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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只核实需要公证的内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法律没有赋予公证机关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一般公证机关要求15天整理提交的材料。如提...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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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不能查婚史。要查人是否已婚,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如果查不到,就需要到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去查询。《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全国已经有二十多个省进行了婚姻登记联网,今后查寻只要在联网的任何一个省县,都可以查到。
公证处仅对你需要公证内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与关联性进行核实,法律没有赋予公证机关调查取证权利。根据《公证书》公证书由封皮、里页和封底三部分组成。封皮正上方有“公证书”三个字,正下方是公证处名称。里页是公证书的证词,证词由标题、编号、正文、落款和印章四个部分组成,印章包括公证处的印章(红印)以及公证员的签名章(蓝印)。公证书左下方有公证处钢印,该印章是从封面至封底垂直透体加盖上去的,因此每页公证书均有公证处钢印。而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证词和证词译文是使用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该专用纸为A4标准尺寸,左下角处印有红色荧光编号。
一、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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