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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五级残疾赔偿:五级残疾对应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指数为60%。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食品补贴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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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构成工伤五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2)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标准分别为20万元和9.5万元。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中山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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