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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以后,一方的必须迁出。关于户口是否迁出的问题应该属于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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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以后,一方的必须迁出。关于户口是否迁出的问题应该属于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政策。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国各地标准不一,2015年4月14日,在北京、天津、南京等多个城市,均存在人才中心收取集体户口挂靠费、管理费的现象。有专家估算,全国因挂靠集体户口产生的相关收费至少达数亿元。2014年毕业后留京工作的徐女士将户口挂靠在北京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每年都要交500元管理费。四川成都,挂靠费为450元,不收管理费;在山西太原,挂靠费为400元,管理费为每年60元。北京石景山,挂靠集体户口需交纳5000元挂靠费和每年2400元的管理费;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则表示,只一次性收300元挂靠费,不收管理费。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以后,一方的必须迁出。关于户口是否迁出的问题应该属于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政策。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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