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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赁,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租方提供土地,承租方必须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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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建设项目占用集体农用地,需先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将集体农用地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可以办理出让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协议书(范文))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元订金,此款先用来冲抵签约后的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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